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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
本文摘要:中国网讯 5月19日,住建部就《住房出租和销售管理条例(印发稿)》公开发表印发。
中国网讯 5月19日,住建部就《住房出租和销售管理条例(印发稿)》公开发表印发。印发稿对住房销售在销售条件、销售程序等作了一般性规定,尤其是增强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住房不道德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印发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获得预售许可证后,应该在十日内在房产管理部门网站和销售现场重复使用公开发表全部准售住房及每套住房价格,并对外销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住房的,实施现售备案制度。与此同时,意见稿对违法销售不道德的惩处力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住房、妨碍市场秩序等引人注目问题,印发稿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不存在公布欺诈广告、哄抬房价、捂盘惜售、价外调高、一房多购、绑销售等12项禁令性行为,对不存在上述不道德的,规定了可依法判处停止网上签下权限、充公违法扣除、罚款、注销资质证书等惩处措施,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印发稿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也不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妨碍市场秩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印发稿规定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编造散播不实价格信息、投机房号、公布欺诈房源信息、绑收费、赚差价、违规获取购房融资、为当事人回避税费获取便捷等11项禁令性行为。回应,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贤迈进指出,政策中对于出租市场各个参予主体展开不道德约束,这是仅次于的亮点。
过去类似于约束只不过不多,造成出租市场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此次政策对于经纪机构等也明确提出了规范,有助出租市场流通性机制的更佳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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